关于成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:
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国家其他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,促进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向规范化,制度化,理论化方向发展,提高师生学习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,契合学校素质教育的主题,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,具体负责我院语言文字工作。
一、 组织机构
1、名称: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2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(挂靠教务处)
二、组织领导
1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主任:陈炳和
副主任:李耀中 陈西青
委员:盛杨 赵明 朱民 徐科 高淑娟
2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(兼职):盛杨 赵明
3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
站长:陈西青
副站长:盛杨、赵明
聘任测试员:陈西青 盛杨 赵明 朱民 徐科 高淑娟
三、指导思想:
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,在省语委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,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为依据,结合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实际,开展工作。
四、工作职能:
贯彻落实《国家语言文字法》,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,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,制定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,负责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,组织师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,积极开展各项推普宣传活动,协调各部门在工作中涉及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问题,负责组织上级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活动。
2004年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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